2022-05-08 15:44:02
中國謀求建立“綠色低碳電力體系”并非易事。如今,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費國,占全球一次能源需求的23%,同時也是最大的煤炭消費國,這對其綠色轉型構成巨大挑戰(zhàn)。
為了平衡這種情況,中國正在積極投資可再生能源,為非公共部門改變其消費文化建立經濟激勵措施。中國已經是全球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投資國。2015年中國超過德國,成為全球太陽能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它還投資了4000多個涉及節(jié)能和結構調整的項目,并通過上網電價(TiF)和低息貸款支持可再生能源生產商。中國計劃到2020年再投資3,600億美元,并努力實施“巴黎協(xié)定”中的目標。
盡管有這些努力,中國仍面臨著影響政策實施的無數(shù)矛盾,以下將分析:市場力量,技術制約,社會穩(wěn)定和物理環(huán)境等相關的制約因素。
一、市場力量
首先,由于煤炭價格低廉以及相對穩(wěn)定的電網采購價格,近年來火力發(fā)電的利潤率有所上升。這可能在近期會刺激私人資本再投資于煤炭生產,而不是可再生能源。
其次,在中國,“ 交叉補貼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復雜網絡,意味著工業(yè)能源的實際成本可能低于應有的水平”。中國工業(yè)嚴重依賴煤炭,并且沒有與其他能源相適應的基礎設施,這將“需要一種不同的方式來管理中國的能源消耗 ” ,這對新能源市場來說存在不利因素。
第三,在許多情況下, 污染或違反環(huán)境法規(guī)而支付額外費用,比實施節(jié)能解決方案更便宜。
二、技術制約
技術限制是阻止可再生能源進一步投資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過去幾十年中,可再生能源技術得到了指數(shù)級的改進,但目前這些技術與基礎設施之間仍存在差異。這不僅是可再生能源發(fā)展中涉及的技術問題,而且也是這些新能源所需的適應性問題。
在中國,“ 電力調度與可再生能源的發(fā)展不匹配 ”,因為它們“受到傳統(tǒng)的電力交易方式的影響。”例如,新疆在2016年損失了38%的風電能源。全國范圍內的風電棄電量自2014年以來一直在增加。此外,中國工業(yè)企業(yè)依靠煤炭而不是電力來維持日常運營的情況,仍然比較普遍。
中國能源生產,要求更多的技術改進。但市場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fā)展已遠遠高估實際情況。
社會穩(wěn)定
向“綠色低碳電力體系”過渡也面臨著的社會折衷。綠化中國的的先決條件是要有適合的社會生活環(huán)境。事實上,這個國家能源概況的迅速轉變可能不會被社會模式所遵循。
例如,建立新的電力能源結構和電力完全市場化,可能導致居民用電價格飆升。目前,中國居民平均電價,大大低于經合組織國家的水平。中國的住宅電價為0.074美元/千瓦時,不到經合組織平均水平0.158美元/千瓦時的一半。電力部門價格改革將直接影響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影響其購買力和儲蓄。
此外,政府關閉煤電廠以實現(xiàn)污染減排目標的決定存在兩個主要缺陷。一方面,這導致當?shù)爻掷m(xù)的高失業(yè)率和惡化的生活質量。去年冬季在北京附近對煤電廠的強關以及對住宅燃煤供暖系統(tǒng)的禁止可以說明這一點,這既加劇了失業(yè)壓力,也使農村居民在寒冷的冬季無法為家庭供暖。
另一方面,地方財政收入大幅下降。自上一次稅制改革以來,地方政府一直負擔著公共開支,他們薄弱的收入來源無法彌補財政赤字。在這種情況下,失去煤電產業(yè)另一個收入來源,只會激勵地方政府承擔更多的債務。
環(huán)境適應力
向清潔能源過渡的積極成果顯而易見。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兩個影響:地理適宜性和環(huán)境問題之間的相互關系。
可再生能源取決于良好的地理位置,其中發(fā)電潛力超過安裝和運營成本。例如,在中國,這種情況已變?yōu)榘l(fā)電廠在特定地區(qū)的集中 - 例如風能和太陽能,分別在草地和沙漠更有利 - 這對已經遭受土壤退化,侵蝕和水資源匱乏的地區(qū)會造成二次“損傷”。
盡管可再生能源對環(huán)境有可逆的影響,但其集中的生產和安裝規(guī)模加劇了上述問題。中國可再生能源,越來越依賴退化土地來擴大生產規(guī)模,這種綠色轉型存在物理危害。
展望未來
向“綠色低碳能源體系”過渡不僅是可行的,而且是可取的。然而,中國通過引入更加環(huán)保的技術和改革經濟模式,面臨著結構性制約因素,其中最顯著的是清潔能源投資的盈利能力及其對中國社會發(fā)展水平的適應能力。
所謂的“能源革命”并不意味著中國將擺脫其以煤為基礎的經濟地位。工業(yè)和市場力量在確定煤炭作為中國經濟增長的動力之一的持久性方面仍將發(fā)揮重要作用。然而,在可預見的未來,可再生能源的發(fā)展確實對解決中國周圍的緊迫環(huán)境問題至關重要。
但正如上面說講,這種復雜的過渡必須小心謹慎。